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上海刑事律师 > 律师文集 > 刑事附带民事>正文
分享到:0

  “鼠窝”瓦解后,身为传销组织地区“高级经理”的桑某,在隐匿2年后还是被血本无归的下线追查到行踪。因唯恐下线将自己送往公安机关法办,桑某被挟持到异地后居然乖乖交出了60万元巨款赎身,其后,桑某又被迫向“绑匪老大”韩瑞出借25万元巨资维持交情。又过去了2年,当韩瑞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后,桑某才敢报案。3月19日,以韩瑞为首的8名青海籍无业人员涉嫌犯绑架罪被押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受审时,8被告人皆称“找到桑某只是为了讨要被骗去的数万元钱,是桑某主动自愿交出60万元钱的”。庭审持续了一天时间,法庭宣布,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定期宣判。

  ■ 案情回放

  2004年初,青海小伙贾剑峰受蛊惑投身“鼠窝”。在湖南株洲,贾剑峰和同乡黄国仓聆听了“高级经理”桑某的讲课后,拉动亲朋投资数万元购买高档化妆品和名牌西服。然而,高层上线敛财的目的达到后,这一非法传销组织很快就瓦解,贾、黄等众下线分别损失数万元。意识到上当受骗的贾剑峰为了讨要全家人的血汗钱,开始追查桑某的下落。直到2006年4月19日,能够接近桑某传销团伙的张喜峰,得知桑某来兰的消息后,立即电话通知了“尕三”黄国仓。“尕三”发现桑某出入时身边都有“保镖”。贾剑峰闻悉后,求助青海当地的混混“虎子”(韩瑞)帮忙“要债”。“虎子”立即带着“马仔”马小君、马建军,还有贾剑峰及其发小宋海峰、王建伟等6人,连夜赶到兰州。在黄国仓的指认下,桑某独自一人时,该伙人持刀将其架上车带往西宁。在车上,戴着手铐的桑某得知众绑匪的意图后,唯恐被送往公安局,竟自己打电话给家人报了平安。随后,“虎子”出面跟桑某谈判索要10万元欠账,没想到,桑某愿拿出60万元“消灾”。在接下来的一整天时间内,“虎子”、贾剑峰、宋海峰3人陪同桑某到数家银行先后取款共60万元。次日,他们如约将桑某释放。之后,8人分别分赃15万元至1万元不等。

  事后,桑某跟“虎子”居然成了朋友,为支持“虎子”经商,桑某又陆续“出借”25万元给他。桑某虽对“虎子”的贪心深感厌恶,但他始终未敢报案。直到2008年2月,“虎子”和马建军因犯抢劫罪被兰州中院判刑后,桑某才走进派出所报案。

  ■ 庭审直击

  当日庭审时,众被告异口同声称从未动手打过桑某,倒是他积极主动地配合取款,“他才不敢喊呢,反而怕我们喊警察告发他。我们就坐在银行大厅看着他取款。”8被告人个个陈述坦荡,尤其第一被告人韩瑞称,“我就是帮人讨个债,欠债人很自觉地商量着说要还那么多钱。我觉得要说自己犯罪,指控绑架罪不合适,敲诈勒索就对了。”其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认为罪名定性当为敲诈勒索罪,还有一名律师提出非法拘禁罪的指控异议。

  而受害人桑某委托的律师也发表了刑事请求观点,要求法院应以抢劫罪对被告判刑。但其提出要求被告赔付6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因其不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被法庭当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