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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上午,被外界列入胡星系列案的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翟建国受贿案,在昆明中级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整个指控中,并没有涉及胡星案件,唯一与胡星有联系的是——翟建国在协助省纪委调查胡星案件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昨天上午9点左右,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翟建国共有两桩受贿事实:2002年至2007年,翟建国在担任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期间,通过打招呼、出面协商等手段,让没有任何资质的亲弟弟承建了翠湖公园绿化改造等总造价为1200余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同时,利用手中的权力,安排好朋友夏某的装饰公司承建了金碧公园等总造价达1500余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当然,翟建国也没白帮忙,从亲弟弟手中,他拿到了172万元钱,为防止露馅,他指使弟弟将这些钱分别存入了前妻、妻子、儿子的银行账户;同时,他从好朋友夏某那里也拿到了35万元,此外,他在昆明的三处住宅也都由夏某替他装修,并为他配置好了家具,光装修费就达43万余元。

    今年1月,胡星案发。1月23日,翟建国受命到省纪委监察办公室协助调查胡星案件,此间他主动向省纪委交代了自己的问题,1月25日他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认为,翟建国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达250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昨天的庭审中,翟建国态度低调,当法官询问他对《起诉书》的指控有没有异议时,他说:“我认为《起诉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于公诉机关出示的所有指控证据,他都是“没异议”3个字。经过一上午的审理,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违法乱纪终成阶下囚

    昨天的庭审中,指控翟建国的检察官大有“恨其不争”之感,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检察官言词铿锵。

    翟建国作为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的一把手,负责昆明全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全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肩负的职责,将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与金钱进行等价交换的筹码,表面上道貌岸然,私底下却干着违法乱纪的勾当,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其弟没有任何园林绿化资质的情况下,安排其实施了工程造价达上千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还安排好朋友夏某的公司若干园林绿化美化工程,使得他们从工程中获得巨额利润。

    翟建国也懂得投桃报李的规则,作为回报,在工程进行期间,翟弟和夏某共送给翟建国价值250余万元的财物,对此翟建国都一一笑纳。如今,翟建国苦心经营,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落得阶下囚的下场!翟建国的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受到刑罚的惩处。

  辩护律师:三情节可减轻处罚

    昨天的庭审中,翟建国的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和事实并无异议,但提出3点从轻情节。

    首先,翟建国具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在省纪委找翟建国对胡星案件进行配合调查时,他就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之后昆明市反贪局找翟建国讯问时,他又如实交代全部罪行。

    其次,翟建国认罪态度较好,请法庭酌情从轻处罚。自翟建国向纪检机关、检察机关陈述了自己的罪行后,从未反悔过,在律师多次会见时也如实供述,并对自己的犯罪思想进行了深刻、如实的剖析,犯罪后一再表示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培养,法庭中也真诚悔罪,对自己的罪行有了重新认识。

    最后,翟建国已退清了全部赃款,其犯罪所得已全部得到追缴,请法庭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翟建国一再要求家人尽快、尽量地退赔赃款,以减轻自己的罪行,现赃款已全部退清。

    虽然翟建国把这些工程交给其弟和好友夏某去做,但这些工程经合法验收都是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综上,请求法庭对翟建国予以从轻处罚。

    翟建国:当庭流下忏悔泪

    “我愿意认罪服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惩罚!”昨天的庭审中,翟建国相当低调,认罪态度诚恳,甚至专门写了《悔过书》忏悔自己的行为,在法庭上说到伤心处时,50岁的他流下了泪水,哽咽着无法继续说下去,稍事调整后才恢复了常态。

    翟建国曾是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干部,恢复高考后得到了上大学的机会,获得“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称号并走上领导岗位。对于自己为何会从一名“突出贡献专家”走上犯罪道路?翟建国剖析:“自己辛苦工作多年,现已年过半白,便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能过得富足,才因此走上犯罪道路。在看守所我深刻思过悔过,写下《悔过书》,积极配合反贪局调查案件,服从管教,让家人退赔了全部赃款,愿意认罪服法,恳请法庭给我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减轻处罚,给我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