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事制裁的三大特点
来源:上海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shlawxs.com/ 时间:2014-07-07 14:07:03
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所采取的民事处罚措施。民事制裁具有以下特点:
(一) 民事制裁的适用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民事制裁作为对违反民事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措施,是与民事、经济审判相联系的司法活动,是法律赋予审判机关的职权,是国家干预民事活动的具体体现。只有人民法院才能代表国家依法对具有违反民事法律规范行为的当事人实施惩罚,而且下级法院的制裁决定还应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享有民事制裁权。
(二) 民事制裁的适用对象,是在民事、经济活动中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有民事责任的特定行为人,即案件的当事人。这里的当事人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案件的第三人。这一特点是区别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一个标志。
(三) 民事制裁具有惩罚性,这是同民事责任的主要区别。适用民事制裁的行为,应是较为严重的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这里讲的所谓严重违法行为,只能是相对而言。因为,民法调整的关系,往往由于情节的严重而归属于刑法调整;情节严重往往又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成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决定性因素。认定情节的严重,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既要考虑行为性质,也要考虑社会后果。例如,某一地区或某一时期,对那些较为突出、普遍的违法行为,就应从社会后果上考虑这一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当然,适用民事制裁措施,应该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在适用最严厉的罚款、拘留制裁措施时,必须要有法律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