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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嘉鱼恶性袭警案犯孟昭邦,一审被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去年12月27日下午,孟昭邦因结账纠纷,将同村会计孟某刺伤后逃离现场,警方在抓捕过程中遭遇孟昭邦持刀行凶,致方家庄派出所民警何军当场死亡,另外两名严重受伤。

  10月9日,此案已开庭审理。昨日下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孟昭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被告人无民事赔偿能力,且当庭表示不接受赔偿意见,故被害人家属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法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