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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严把“三关”,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截止10月17日,少年法庭已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为6名没有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1人,无一件上诉、抗诉案件。

  严把程序关,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益。该院少年法庭开庭前明确告知被告人有关诉讼权利,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对没有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人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增强对未成年人的诉讼权保护。

  严把事实关,鉴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审判中重点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实施犯罪有无从轻或减轻情节,其犯罪年龄、性格特征、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及生活环境等情况,便于分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为正确适用法律打好基础。

  严把法律关。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查明犯罪原因及相关情况后,坚持用足用好“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力促和解结案,最大可能的让被害人得到赔偿,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努力让未成年被告人远离较为复杂的管教场所,减少被“感染”的机会,早日融入学校和社会。通过以上措施,该院少年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