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上海刑事律师 > 律师文集 > 刑事附带民事>正文
分享到:0

核心提示

  在情夫的授意下,结发12年的妻子趁丈夫洗澡时,将剧毒农药倒在丈夫的内裤上,后致亲夫中毒身亡。

  日前,这起今年1月中旬发生在赣州寻乌县的毒杀亲夫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受害人的3个子女及生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女子情夫索赔人身损害及精神损害合计51万余元。法庭未作当庭宣判。

  法律专家和社会学者呼吁,此案虽为个案,但折射出的农村群众情感问题,亟需引起社会关注。

范红南的最后24小时

  范红东和弟弟范红南同住于寻乌县长宁镇一栋2层砖楼,范红东住楼上。但是从2007年1月17日开始,这栋楼的主人就只剩下范红东一人。

  1月14日,范红南曾与大哥发生过一次小摩擦,但次日范红南自知理亏,中午便请范红东到家喝酒吃饭。“那天有七八个人,其间喝了2瓶1斤装的白酒。”范红东回忆。可范红东不曾想到,这竟是与二弟最后一次喝酒。

  1月16日上午11点,范红东接到弟媳曹金兰打来的电话,“大哥你快点回来,红南说他昨天喝了酒,一直恶心呕吐,大小便还失禁了。”

  很快,范红东回到家中看见范红南躺在床上,表情痛苦,便和曹金兰一起将范红南送到一家私人诊所,医生检查后发现事态严重,建议送医院治疗。很快,范红南被送至寻乌县中医院。

  院方和范红南家属均证实,范红南送至医院时“反应已显迟钝,行走需要人扶”。下午4时,范红南病情恶化,院方下达病危通知书。下午6时,范红南被急转寻乌县人民医院抢救。

  晚7时许,36岁的范红南被医生宣布死亡。

  “二弟身强体壮,从未见其生病,怎会突然说去就去?”范红南的突然离去,令家属措手不及,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令家属意想不到。

妻子毒死丈夫后自首

  “我丈夫是被我用农药毒死的。”1月16日深夜11时,32岁的曹金兰从医院回家后,收拾干净衣物,径直来到寻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范红东是次日到公安局报案时,才知道曹金兰自首的消息。对于曹金兰自首的原因,范红东猜测,这可能与他坚持要为二弟做尸检有关,“她怕尸检查出结果。”这一说法,记者从寻乌县中医院院长钟杰处得到证实,范红南死后,曹金兰曾询问钟杰,尸检是不是什么病因都能查出,当得到肯定答复后,曹金兰拒绝解剖尸体,她的理由看似很简单,“丈夫生前没过一天好日子,死后就不要让他挨这一刀吧。”

  据范红南的母亲严美玉回忆,1995年,范红南与曹金兰经人介绍说媒,相识并结婚,“他们感情很好。”

  婚后夫妻二人曾南下广东打工,几年前,二人陆续回家,范红南以开“摩的”为生,曹金兰则做点零工,一家生活并不富裕。

  据曹金兰供述,1月15日上午,她买下1瓶300毫升装剧毒农药。当日下午6时,曹金兰为丈夫烧好洗澡水,并将近三分之一的毒药倒在范红南要换洗的内裤上,然后挂在卫生间内。范红南洗完澡后,穿上倒有农药的短裤。随后,范红南在家里和2个朋友一直喝酒到晚上10点,范红南以下身非常不舒服为由谢客上床睡觉。16日凌晨2时,范红南出现呕吐、腹泻症状,并出现大小便失禁。

  2007年4月,寻乌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死者范红南系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

  家庭暴力催生杀夫念头?

  而据曹金兰最初的供述,毒杀丈夫的原因,是不堪长期遭范红南的家庭暴力。

  曹金兰称范红南非常好酒,几乎每天都喝醉,“他一喝醉就折磨我,我实在不能忍受,就有了毒死范红南的想法。”至于投毒的方式,曹金兰则称是在外打工时,从报纸上看到的。

  曹金兰说,1月15日上午,她听到范红南和大哥在外面吵架,再想到前晚范红南一直折磨自己到晚上12点,越想越恨,“只有结束范红南的生命,我才能解脱。”

  一心想“摆脱折磨”的曹金兰,便在当天早上9点买回剧毒农药,等待机会下手。

  被害人儿子丁丁却告诉记者,范红南平时虽喜欢喝酒,但并非经常打小孩或妻子。“爸爸很少打我,都是因为我不听话才打的。”丁丁说。

  随着寻乌警方的深入调查,因家庭暴力催生杀夫念头的说法不攻自破,真相浮出水面:毒杀亲夫,是因为婚外情所致。

婚外情引发离奇投毒案

  2006年年初经人介绍,曹金兰到长宁镇人刘献福承包的果山上干活。曹金兰说,这个比他大7岁的男人一开始就对她很好,“我和他比较谈得来”。两人的关系发展日渐密切。2006年7月的一天,刘献福骑摩托车载曹金兰来到寻乌县招待所附近的天地旅馆开房。从那以后,天地旅馆成了曹、刘二人幽会的地方。

  2006年8月,曹金兰和丈夫范红南因为子女学费问题发生矛盾,一气之下,曹金兰赌气离家,在天地旅馆一住就是4天,刘献福每天都在一旁陪伴。曹金兰说,“刘献福当时就劝我离婚,并说我离婚后愿意娶我”。

  回家后,曹金兰提出离婚,却招来范红南一顿拳脚。被打后,曹金兰找到刘献福,刘献福就说“既然他不愿意离婚,那就干掉他”。据曹金兰供述,二人曾想到制造车祸、用汽油烧等5种方案,后来均被否定。

  2006年11月份,刘献福告诉曹金兰,他去诊所打点滴,看报纸时,发现一种可以杀人于无形的方法,就是用某农药先倒在短裤上,人穿上第二天,就会慢慢中毒死亡。曹金兰说,因为范红南非常爱喝酒,这样就容易给别人造成酒精中毒死亡的假象,曹金兰迟迟不敢动手。

  转眼到了2007年1月14日,这天,曹、刘二人再次来到天地旅馆,又一次提起毒杀范红南一事。曹金兰担心会被发现破绽,但刘献福安慰她,“怕什么,你家这么穷。到时还不是跟死猪、死狗一样”。就这样,最终坚定了曹金兰毒杀亲夫的决心。

失去爸爸妈妈的三姐弟

  9月6日,丁丁和2个姐姐及奶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曹金兰的情夫刘献福赔偿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共51万余元。法院当庭并未作出判决。

  “县民政局事后送来600元紧急救助金,红南生前的朋友也纷纷捐款捐物,但这些只是杯水车薪。”望着丁丁的背影,严美玉说,儿媳曹金兰把整个家给毁了,“3个小孩的未来,怎么办?”

  范红东说,现在全家在等法院判决结果,赔偿款会给丁丁3姐弟存起来,留做读书的学费。

  学者呼吁关注农民情感问题

  这起由婚外情引发的离奇投毒案,随着嫌犯曹金兰、刘献福二人被诉上法庭而进入司法阶段,但该案折射出的农村群众情感问题,却引人关注。

  江西赣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熊延生介绍,近年来,农村由婚外恋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且呈现出犯罪手段升级,社会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

  熊延生指出,此案虽是个案,但在农村类似案件并不在少数,集中表现为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不依靠法律手段寻求保护等特征,往往最终造成悲剧,“这样的方式对家庭、对社会均会造成极大的伤害,需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王明美也指出,犯罪嫌疑人选择的极端方式凸显“思想愚昧落后”。农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如何指导广大农村群众正确地面对婚姻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树立婚姻和责任对等的观念,在广大农村倡导文明、和谐的新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值得人们深入思考和分析。(文中丁丁为化名)

□文/记者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