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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士杀手”落网

   2007年1月5日,新年伊始,楚雄市年仅21岁的女出租车司机赵某,和往日一样,驾车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时至中午,有人上车并提出包车,赵某为自己有了好生意和高兴,并驾车前行,但她哪里想到,随着车轮的前行,自己年轻的生命即将消逝……

案发两州交界处

   1月6日零时55分,南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急促地响起,家住楚雄市的陈某电话报称:“刚才我驾车路过320国道祥云与南华交界处,发现一辆楚雄的出租车停在路边,我与乘车的人员一起下去看,看见一女司机被杀死在驾驶室座位上。

   接报后,南华县公安局向州公安局汇报的同时,局长杨泽平、副局长潘龙先立即率领刑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由于案发地位于楚雄州南华县与大理州祥云县交界处境分界界碑位置,杨泽平局长在及时将案情向大理警方通报的同时,将案情向州局领导汇报。接到南华县公安的案情汇报后,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和彦辉、刑侦支队戚玉刚支队长率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大理州公安局刑侦支队领导和祥云县公安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

   在楚雄州公安局和彦辉副局长的主持下,1月6日中午11时许,两地警方开始了现场共同勘察。经初步勘查,现场位于320国道K3048+931米祥云县力必甸花椒箐路段,一辆隶属楚雄市某出租车公司的蓝色桑塔纳停靠在路边,驾驶员身系安全带被人杀死在驾驶位上,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除死者身上遗留一把断把的匕首外,现场没有获取到其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谜雾重重难觅凶

   在勘查完现场后,和彦辉副局长主持召开了两地警方联席案情分析会,鉴于案件发生地的特殊性和案情的重大性,根据案牛属地管辖及有利于案件侦破的原则,两地警方决定成立“01·05”特大杀人案联合专案组,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抽调精兵强将,全力以赴,对此案进行侦破。

   案发地地处320国道楚雄州南华县与大理州祥云县交界处的祥云县力必甸花椒箐路段,而案发地更是一个前不着村、后不拢店的荒野山区路段。一时间,案件在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流言四起,说是有专杀女司机的“的士杀手”。

   经过办案民警几天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一条情况反馈到了专案组:死者赵某,女,21岁,楚雄市人,12月初刚从外地打工归来,与其男友共同租楚雄市某出租车公司的车辆跑出租,男友跑晚班她跑白班,她性格内向,且回到楚雄不到一个月时间,未发现有人有矛盾纠纷。民警通过工作,除了查清死者的身份外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蛛丝马迹觅顽凶

   专案组初步判定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但由于出租车包车到外地情况十分普遍,无目击者看到出租车的乘坐人员情况,加之案发地地处荒野地段,报案时间较晚,这些客观实际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难度。

   办案民警调查到,1月5日中午,有人看见该出租车在楚雄市桃源湖附近等客,下午2点左右,有人在南华、2时30分左右,有人在沙桥分别见到该出租车,但未看清车内人员情况,下午4时左右,有人在案发地的山上,看见出租车停靠在路边,但未靠近细看。案悠扬的侦破有了转机,办案民警再次找到当日见到出租车的当事人回忆,其中一人回忆说,好象这个人是南华县某镇人,很象陆某。

   办案民警精神为之一振,对某镇陆姓的外出打工和曾经外出打工人员进行梳理排查,经工作,一名叫陆某的男子被纳入侦查视线,经过大量细致的排查和外围调查,办案民警获知,陆某20多岁,在家务农,农闲时外出打工,2006年10月因骑摩托车交通肇事赔偿3万余元后负债累累,外出打工一直未归。1月13日突然回到家中,与其一起外出打工的妻子并未随其回家,陆某回家后深居简出,行为举止反常。种种迹象表明,陆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斗智斗勇擒凶犯

   1月22日,由县局潘龙先副局长带领州局三名、县局四名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1月22日下午2时30分,抓捕小组着便衣悄悄进村,了解到陆某正在家中烤按油卖,抓捕组民警决定由两名民警先到陆某家中,以买桉油为由,将陆某叫出村外再实施抓捕。陆某随两名“买主”来到村外,被待候多时的民警来了个翁中捉鳖,将其擒获。陆某在被铐上手铐的那一刻,只说了一句“我料到迟早会有这一天,想不到你们来得这么快”。

罪恶难逃终认罪

   办案民警展开对陆某的讯问,犯罪嫌疑人陆某在沉默数小时后终于俯首认罪,陆某初步交待:1月5日,从昆明打工处返回到楚雄准备回家,13时许在楚雄市桃源湖附近上了赵某的出租车,包赵某的车回南华,在南华后,二人因包车费用发生争执,陆某便提出将其送到沙桥后才付钱,一心只想拿到包车费用的赵某只好驱车将陆某送至沙桥,后二人又在车上因包车费用发生激烈争执,陆某决定教训一下赵某,便在沙桥提出再送一段路后付钱的要求。赵某不知是计,便又沿320国道向大理方向驱车前行,到了南华县天申堂与祥云力必甸交界处时,陆某见此处车少人稀,一片荒野,并叫赵某停下,下车问坐在驾驶室的赵某还要车钱吗,赵某只说了一句要呢,早就对赵某不满的陆某这时已失去理智,从车窗外伸手用赵某围到脖子上的围巾勒住毫无防备的赵某脖子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疯狂地刺向赵某胸部,抢走赵某的财物后往路边的山上逃跑,后又到楚大高速公路旁搭大理至楚雄的班车回到楚雄,当时再乘由楚雄至昆明的班车到昆明藏匿数日后潜回家中。

   犯罪嫌疑人陆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01·05”特大杀人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