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上海刑事律师 > 律师文集 > 刑事附带民事>正文
分享到:0

    20年前的一天凌晨,蒙城县一对夫妇驾驶三轮车,从凤台县送货返程,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一人死亡。

    丈夫被交警部门认为是肇事嫌疑人,拼命躲避追捕,不料,被交警金凯连开四枪打伤致死。

    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拘留、释放、嘉奖、追逃,短短一年内,案件几经反复,金凯却突然“销声匿迹”。

    凌晨车祸 致一瓜农死亡

    在前夫意外死亡后的第20个年头,2013年7月,牛保侠没想到,当年的那个“特殊凶手”金凯被抓住了。

    “我丈夫叫康子群,他是被凤台的交警金凯开枪打死的。”牛保侠的思绪回到了20年前。

    康子群,小名“毛群”,和妻子牛保侠同为蒙城县楚村镇楚村村民,是牛家的上门女婿。1993年,32岁的毛群已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因为从事生猪屠宰业,时常需要外送猪肉。

    8月5日凌晨4时许,康子群带着妻子,自凤台县送完猪后,驾驶机动三轮车连夜赶回楚村,途经凤台界沟集路段时,突然发生了车祸。

    “当时我坐在车上,被一辆大货车从后面撞了,三轮车被撞翻,我当场就昏迷过去了。毛群看情况危急,就立即拦下一辆过路车,把我送到楚村卫生院去抢救。”牛保侠回忆说,自己醒来时,已是半个月后,因为遭受严重脑震荡,刚醒来之时她记不起事发一切,在医院治疗了几天后,才慢慢恢复记忆。这时,她才被告知,当晚的车祸还造成了一卖西瓜的老汉死亡。

    这起车祸,与牛保侠的“被动挨撞说”不同的是,凤台县交警部门将其定性为“‘八五’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对事故原因和性质作了如下表述:“个体户毛群只顾赚钱、不想安全,无照驾驶无牌、无证报废三轮,长途贩运,疲劳驾车,偏左逆行,将拉板车正常行驶的刘广树当场撞死。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连中四枪 嫌疑人被射杀

    8月5日7时许,距离车祸事发两个多小时后,凤台交警大队赶到现场。金凯,正是执行此次任务的交警之一。他在事后的笔录中讲述了当时的情形。

    “5日早晨5点左右,我和交警大队长丁玉鼐、副大队长侯传华、中队长马义美、司机刘杰开车赶到现场,通过调查,有现场目击者反映肇事司机是蒙城县一个屠户叫毛群。我们立即开车赶往蒙城县。在楚村医院发现一名可疑男子,丁玉鼐前往附近的楚村镇派出所联系,马义美上前问可疑男子叫什么,该人自称叫毛群。马抓毛胳膊,毛推开马就跑,我和马就在后面追,追的过程中,我朝天鸣了两枪,但毛群还一直跑,我们追出去近一千米后,沿着足迹追到一栋平房。”

    李涛,现为蒙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队长,1993年8月的时候,其正在楚村派出所上班。派出所距离康子群被枪击的地点,仅200米。

    “两声枪响,惊动了周边的村民,有一个警察跑到派出所来了,一是报案,二是寻求帮助吧。之后又响了几枪,等我们赶到现场一看,人倒在地上,流了不少的血。经现场勘查,发现了5发子弹的痕迹,其中有四枪击中了康子群。”李涛对这起案件记忆犹新。

    蒙城警方的尸检报告也对此进行了佐证:子弹是从死者生前正面、侧面远距离射击,连续中弹四发死亡。

    金凯在事后的笔录中这样解释“我和中队长马义美追到一栋平房,发现毛群躲在屋内床下,他钻出来后,拿起屋门口的电风扇砸我,抢夺我的配枪,我和其在近距离搏斗中,配发的五四式枪走火,毛群被打伤后死亡”。

    而当时蒙城警方并没有采纳金凯的口供:“康当时是拿着电风扇挡在头部,与金凯应该有2、3米左右,不构成威胁。”

    表彰定性 案情几经反复

    由于牛保侠尚在昏迷中,1993年8月8日,在楚村镇、楚村村相关领导的见证下,康子群的岳父牛向东作为死者家属代表,和蒙城县公安局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称:死者康子群交通肇事后逃跑,对造成此案的发生应负一定的责任;由凤台县公安局付康子群抢救费、药费2000元,一次性付清康子群安葬费4200元;此协议一经签字,双方永无纠缠。

    8月13日,牛向东老人又向蒙城县公安局递交了一份控告状,诉称“自己已丧失劳力,康子群死后,上老下少,今后的长期生活无依无靠”,并提出要求“每人1万5,一共6万元方可抚养结束”。

    而据牛保侠讲,直至牛向东老人去世,这份6万块的请求,也没有得到支持。

    1993年8月14日,金凯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蒙城警方刑事拘留。但仅仅过了4天,就被无罪释放。

    对于这样的结果,一位熟知案情的警方人士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凤台和蒙城相邻,日常协作比较多,关系一直不错;二是金凯开枪,毕竟是执行公务过程中的事情;三就是死者家属接受了调解,也签了协议。”

    以上论断,在此后的一份凤台县政府的嘉奖令中,或多或少得到了体现。

    “罪犯凭借身高力大,拿起电风扇等器具暴力拘捕,并抢夺枪支。金凯同志义无反顾,临危不惧,不怕牺牲,与犯罪分子进行英勇的搏斗,在十分危急的情况下,果断自卫,开枪将罪犯击毙,经蒙城县公安局调查后,确定为正当防卫。”8月25日的这份嘉奖令中,金凯、马义美两人被树为公安干警的典型。

    批捕无果 交警被网上追逃

    金凯被无罪释放了,牛保侠让她难以接受。从1993年下半年到1994年,从阜阳市到省里,从人大到政法委,多次反映,但一直收效甚微。

    “后来,公安局卢局长给了我5000块钱,叫我不要闹了。当时我也没钱了,也没力气跑了,这个事慢慢就算了,因为还有三个孩子,指望我养活。”牛保侠说此后十多年,她再也没有过问这件案子,也不知道金凯的任何消息。

    尽管如此,案情还是出现了新的进展。

    1994年9月,当时的省检察院阜阳分院函告蒙城县检察院:被告人金凯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你院应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依法处理。

    蒙城县检察院遂向县公安局建议:立案,并报捕。1995年2月,金凯以“故意杀人罪”被批捕,但始终逮捕无果。

    时光荏苒,6年后的2001年,公安部“百城联网工程”全面铺开,蒙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理了金凯的逮捕手续,并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消失的杀人交警竟“潜伏”交警队20年

    已更名换证,在职不在岗,正常领工资

    籍着“清网行动”的春风, 2013年6月23日,金凯在北京被抓捕归案。

    蒙城警方在侦查中蓦然发现,其实,金凯20年来一直在凤台县交警队上班,并且改了名、换了证。

    杀人者被批捕,为何可以一直当警察?被网上追逃,是谁给他换发的二代证?在死者家属的质疑声中,围绕案件定性的争议,20年来,从未停息。

    赴京抓捕 查出惊人秘密

    2011年,公安部开展“清网行动”,各地积案纷纷告破,“金凯案”被重提日程。

    “局领导、其他办案单位一起去凤台县公安局,让金凯所在单位协调,但是一直没有投案。省厅、市局组成的工作组,也参与行动,光刑警大队大队长就去了好几次。但金凯仍然不投案。”蒙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队长李涛告诉记者,2012年,“清网行动”结束后,金凯的追逃任务,就分到了大案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