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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案审判时在法庭上的尚军 (资料图片)

        备受关注的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状告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名誉侵权一案宣判后,尚军日前又将制造其“桃色”新闻的作者滁州人张国华推上被告席。昨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女贪官突遭“桃色轰炸”

  2006年3月18日,曾先后担任过阜阳市中级法院院长、阜阳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的尚军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

  在尚军被羁押期间,2006年8月,湖北《前卫》杂志刊出《傍上两个“副省”,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作者:丁香、小钟)一文。该文写道:一个权欲熏心的女人,凭借几分姿色,傍上了两位副省级高官,竟然官至副厅级,祸乱一方……随着那两个高官后台落马,这个“狐狸精”的鬼蜮伎俩也终于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文章以《丢掉自尊“傍”领导,一心一意向上爬》、《权欲熏心不知足,以色为本攀高官》、《机关算尽太聪明,竹篮打水一场空》等三个醒目的标题,对尚军的“真实故事”进行了全面的披露。文章刊出后,全国乃至境外众多报刊、网站先后以“女高官的桃色新闻”、“直升机厅长”等为标题,进行了广泛转载、传播,引起强烈轰动。

  “桃色新闻”并无实据?

  尚军在诉状中称,被告的《傍上两个“副省”,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一文,内容失实,大肆渲染根本不存在的所谓“以色谋权”,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侮辱原告的人格。被告在文章中,捏造了“原告与李某鬼混”的事实,捏造了与王昭耀有不正当关系是情人的事实,捏造了与王怀忠是情人的关系,捏造了原告承认“以色谋权”的事实。

  诉状称,尚军案件的整个卷宗,没有找到尚军以色谋权的蛛丝马迹,安徽省纪委的办案人员同样没有掌握尚军以色谋权的任何线索。尚军称,自己正在配合纪检和检察机关进行调查,所犯罪行,法律会来追究,但作为公民,自己的人格尊严却是不容侵犯的。

  2006年10月25日,尚军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在安庆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07年2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判决书中并无尚军以色谋权的内容,也无尚军在“审查期间交代自己与他人的特殊关系”的内容。

  “桃色”写手被索赔20万

  今年3月份,尚军以侵犯自己名誉权为由,将《前卫》杂志的主办单位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2万元。3月28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5月下旬,蜀山区法院一审判令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书面向尚军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尚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接到法院判决后,尚军又将文章作者张国华告上法庭。她在递交给法院的诉状中,请求判令张国华在相应的报刊、媒体上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被告承担